尤其是对于液体采样器而言,有些介质是有毒性的,也容易挥发,甚至还会面临易燃易爆炸的可能性;因此在设计时,需要针对不同的性能类型进行选择,无论是敞口式采样器还是使用双针式取样,都需要符合实际的状况。
首先,液体产物采样前必须要进行预检,以明确以下事项。
①了解被采物料的容器大小、类型、数量、结构和附属设备情况;
②检查被采物料的容器是否破损、腐蚀、渗漏,并核对标志;
③观察容器内物料的颜色、黏度是否正常。表面或底部是否有杂质、分层、沉淀和结块等现象。确认无可疑或异常现象后,方可采样。
在采取液体产物时,应注意的事项有:
①样品容器和采样设备必须清洁、干燥,不能用与被采取物起起化学作用的材料制造;
②采样过程中防止被采物料受到环境污染和变质;
③采样者必须熟悉被采产物的特性、安全操作的有关知识和处理方法。
为更好地进行产物质量审核,解决质量争议,确定造成质量事款的责任者,样品在规定期限内一定要安善保管,在贮存过程中应注意下列事项:
①对易挥发物质,样品容器必须预留空间,需密封,并定期检查是否泄漏;
②对光敏物质,样品应装人棕色玻璃瓶中并置于避光处;
③对温度敏感物质,样品应贮存在规定的温度之下;
④易和周围环境物起反应的物质,应隔绝氧气、二氧化碳、水等;
⑤对高纯物质应防止受潮和灰尘侵入;
⑥对危险品,特别是剧毒应贮放在特定场所,并由专人保管。